河南省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4.02.23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推动我省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着力优化类型定位,扎实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具有河南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锚定“两个确保”、聚焦“十大战略”,建设技能型社会,弘扬工匠精神,打造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现代化河南建设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到2025年,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类型特色更加鲜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技能型社会建设初显成效,职业教育结构与产业结构更加匹配,办学条件大幅改善,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职业教育吸引力、培养质量和服务发展能力显著提高。

到2035年,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得到全社会高度认同,河南特色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得到广泛认可,技能型社会基本建成,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大幅提升,职业教育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匹配,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河南建设。

二、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深入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十四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坚持升学与就业并重的办学定位,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多样化发展,探索专业大类培养模式,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学业水平测试制度,筑牢学生文化知识和技术技能基础。重点建设70所左右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10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

(二)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建设30所左右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力争更多高职学校入围国家“双高计划”,引领带动全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升。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支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职业本科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开设职业本科专业。建立高等职业学校招生就业与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联动机制。

(三)推进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进一步规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提升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质量,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建立省级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扩大中职—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规模,探索开展高职—本科贯通培养,健全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制度,增加职业本科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计划。推动应用型本科高校提升办学水平,积极发展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四)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渗透融通。实施职业启蒙教育,将劳动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设300个左右省级中小学职业体验中心。探索综合高中建设路径,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推进技能学习终身化,制定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落地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实现各级各类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职业教育体系。

三、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五)优化职业教育供给结构。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推动每所职业学校重点面向2—3个产业建设3—5个骨干专业群,通过新建、整合打造一批紧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职业学校。引导职业学校主动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优先发展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种业、现代农业设施装备、数字乡村、现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亟需的新兴专业,注重培育区块链、生命健康、集成电路等未来产业相关专业,加快建设护理、康养、家政等人才紧缺专业,改造升级装备制造、绿色食品、新型建材、现代轻纺等传统专业,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打造750个左右省级示范专业点,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重点培育打造一批河南特色职业教育品牌。

(六)健全多元办学格局。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鼓励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国有企业等依法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支持职业学校和社会力量合作共建职业培训机构、技术服务中心等职业教育基础设施。推动校企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重点打造10个左右混合所有制示范性产业学院。建立健全国有资产评估、产权流转、权益分配、干部人事管理、产业学院收费等保障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

(七)协同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各级政府要将产教融合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建设一批产教园区、职教园区。建设5个左右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争创若干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打造一批产教融合标杆行业,认定一批省级示范性产教融合项目;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对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按规定落实相关税费政策;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鼓励组建一批服务重大战略的区域性、行业性职教集团和产教融合专业联盟,重点打造20个省级骨干职教集团,推进实体化运作,定期发布行业人才就业状况和需求预测报告。鼓励各地依托产业园区、龙头企业和骨干学校,建设一批集产、学、研、创、赛、考于一体的公共实习实训中心(平台)。加强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建设,分行业出台和落实职业教育支持政策。

(八)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充分发挥企业办学主体作用,把促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激励政策的重要内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作为各类示范企业评选的重要参考;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校企合作成效作为评价职业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内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支持企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为校企合作提供相关信贷和融资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规划、培养方案制定、教材开发、师资培训、质量评价,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开展订单培养。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探索现场工程师培养模式,引导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

四、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九)扎实推进“五育”并举。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和实效,将思政教育全面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课程。完善职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加强艺术类、体育类公共基础课程建设。将劳动教育融入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结合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系统开展劳动教育。

(十)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教师素养。支持高水平工科院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加大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力度。强化师资培训,持续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完善双师型教师标准和认定办法,到2025年,全省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60%。落实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的规定,加快推进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校企互聘兼职的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将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纳入省人才发展规划,培育一批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立健全区别于普通教育的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十一)推动教育教学数字化升级。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职业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以数字化转型推动教学模式变革,加快普及应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项目教学、情景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教学方法。主动对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加快推进省级职业教育管理平台和资源平台应用,建设一批专业教学资源、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启动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组织开展职业学校教师信息化全员培训。

(十二)改进教学内容与教材。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积极对接职业标准、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计开发课程,建立贯通职业教育各层次的课程衔接体系,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及时纳入教学内容。加强实践性教学,强化实习实训考核评价,严禁向学生违规收取实习实训费用。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教材管理,重点建设一批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省级规划教材,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和数字化教材。

(十三)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在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标准基础上,依托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系统研制省级核心专业课程标准、技能教学标准、实习实训标准等。全面推行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加强对市、县政府履行职业教育职责督导,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和高等职业学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与就业状况评价,将“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情况作为重要评价依据。健全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公开制度,落实质量年报制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其作为批复学校设置、核定招生计划、安排重大项目的重要参考。按程序设立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五、加快技能河南建设

(十四)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发挥职业学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主阵地作用,推动优质职业学校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先进标准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到2025年,全省完成1500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1050万人取得相应证书。各级财政要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结构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提取、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部门培训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及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支持方式,加大对“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经费支持力度。

(十五)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推动职业学校积极服务“一县一省级开发区”改革,主动对接开发区主导产业培养技能人才、提供技术支持。推动职业学校全面参与“万人助万企”活动,实施“百校万企结对发展行动”,持续开展书记、校长走访企业工作。支持职业学校参与服务企业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和科研成果转化,重点打造一批“工匠实验室”。支持办好面向“三农”的职业教育,强化校地合作、育训结合,大力培养培训服务乡村振兴的技能人才,持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新时代退役军人职业能力培养,坚持“宽进严出”,加强动态管理,打造针对退役军人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推动技工院校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

(十六)提升对外交流合作水平。积极探索构建符合省情的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办好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实施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境外培训计划。支持职业学校联合企业在海外建设“鲁班工坊”“大禹学院”“詹天佑学院”等,让河南职业教育品牌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组织实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对职业教育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职责。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每5年至少实施一次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履行职业教育职责专项督导。加强职业学校党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新时代职业学校党组织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

(十八)强化制度保障。全面落实职业教育法,启动我省职业教育法规修订工作。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构建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职业教育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严禁以学费、社会服务收入冲抵生均拨款。建立与财政投入、培养成本、学生资助水平相适应的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职业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十九)提升治理能力。完善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现代化治理体系。进一步深化职业学校“放管服”改革,在内设机构、教师待遇、职称评聘、校企合作、专业设置等方面依法依规赋予职业学校更多自主权。选优配强职业学校主要负责人,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省政府成立河南省职业教育咨询委员会,加强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及时总结河南特色职业教育制度模式。

(二十)优化发展环境。推动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对在职业教育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加强正面宣传,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引导公众转变观念,破除身份壁垒,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推动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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