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3.04.11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等职业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广大教师更加关注日常课堂教学,潜心教书育人,切实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现就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是面向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师与教研人员开展的,旨在推动提升日常课堂的教学理念、增强课堂教学效果、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的评选活动。

  (一)参评对象。全省2022年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中从事中职教学的在职教师和各级职教教研机构教研人员。

  (二)推荐名额。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下同)省级评选推荐名额以2022年底在职专任教师数为基本依据,结合近五年教学成果获奖情况、教改课题立项结项情况,开展各类竞赛活动情况、承办全省大赛情况、参与全员化技能大赛情况,承办全省教学教研活动情况等,进行综合测算确定。

  1.各省辖市推荐名额见附件1,其中来自同一单位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4名。高职学校及省属中职学校推荐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4名。参评学校推荐2人或2人以上参加市级或省级复评的,专业课教师的比例应不少于50%。每名教师限申报1节省级优质课。鼓励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2.2022年度由于受疫情防控影响,部分参评教师无法在规定时间参评,该部分参评教师资格保留,其评选工作与2023年度的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一并举办(保留名额见附件2),使用2022年度保留名额的参评教师不得更换人员,如更换人员该名额取消。

  二、评选标准与奖励

  (一)评选内容与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课程思政要求,贯彻现代职业教育先进理念,优化教育教学方法,发挥学生主体性,促进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推动课堂教学更贴近学生实际,更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认知规律,提升课堂学习效果。

  2.坚持日常课堂。参评课程内容(包括推荐参加市级、省级复评的优质课)必须按教学计划进行,不得弄虚作假,以反映参评课的真实性。加强集体探究,共同切磋教学技艺,倡导行业企业专家对教学的深度参与,促进“双元”育人;强调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突出“做中学、做中教”。鼓励其他教师和教研人员全程观摩。

  3.坚持面向教学。面向全体教师,面向全部专业,注重五个结合,即评选活动与创建品牌示范和特色专业相结合,与打造精品课程相结合,与加强教学研究和促进任务引领型课程实施相结合,与培育“双师型”教学团队相结合,与推进信息化教学和资源库建设相结合。

  4.坚持公平公正。实行政策、指标、标准、程序、结果“五公开”,以更加公开促进更加公平公正。

  (二)评选标准。严格按评选和推荐程序进行。评选标准参照《2023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见附件3。

  (三)奖项设置。省级评选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5%、25%和30%。对获得二等奖以上的人员,可在其奖励证书上注明辅导教师姓名(限1名)。对开展工作较好的单位设优秀组织奖。

  省教育厅成立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等。

  三、评选组织

  评选活动实行逐级评选、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教师申请和学校推荐。各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评选文件精神,鼓励教师争创优质课并积极申报,保证评选活动的群众性和广泛性;要对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全面评教,在此基础上推荐本校的优质课。

  对于弄虚作假、未按规定程序评选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全省通报批评或相应的处理。

  (二)市级评选。各省辖市教育局按照评选标准,对学校推荐的优质课进行评选。应制订市级优质课评选工作实施方案,鼓励探索适合当地职业教育实际的评选模式,推动创新发展;在评选工作中,应对参评教师在提升教学理念、增强课堂教学效果的方法等方面,提出相应的要求。评选结束后,按各地的分配名额和设奖比例,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报送一、二、三等奖备选省级优质课推荐名单。坚持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兼顾的原则,对农村学校的参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

  高职学校及省属中职学校通过组织校级评选,按分配名额,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推荐报送。

  为保证评选结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各省辖市、各高职学校及省属中职学校须对报送材料严格审核。

  (三)省级评选。省级评选采取“视频初评、现场复评、综合评定”的形式进行,并视情况进行公开评选或组织现场观摩。

  四、省级评选程序

  (一)视频初评。对备选省级优质课的课堂视频进行集中评选。

  1.各省辖市教育局推荐为一、二等奖备选省级优质课,高职学校及省属中职学校推荐的备选省级优质课,均须提供该节课完整的教学实录视频。

  2.以上教学实录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教学进度进行录制,不得提前录制。具体录制时间提前一周左右通知,请各申报单位负责人关注“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发布的“通知公告”。

  3.课堂教学过程实录要真实、完整地记录参评教师所讲课的课堂教学活动过程。课堂教学应在实际教学场所、班级全体学生参加拍摄(镜头移动能看到全班学生),时长40~45分钟。

  视频均须采用单机方式全程连续录制(不得使用摇臂、无人机、虚拟演播系统、临时拼接大型LED显示屏等脱离建班育人实际、片面追求拍摄效果、费用昂贵的录制手段),不允许另行剪辑及配音,不加片头片尾、字幕注解,不得泄露地区、学校、个人信息等。采用MP4格式封装,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视频录制现场需要固定张贴(或书写)录制日期在视频录制始终可见位置。

  4.视频版权归优质课组织单位所有,主要用于教法推广及评审,不得参与商业行为。

  (二)现场复评。对各地、各学校报送的拟评为一等奖的备选省级优质课须参加现场集中复评,具体环节包括课堂教学设计、教学反思、评委提问等。

  相关要求及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另行通知。

  (三)综合评定。按照视频初评成绩占70%、现场复评成绩占30%进行总成绩综合评定,确定拟获奖的省级一等奖优质课名单。未获得一等奖的备选省级优质课参加省级二等奖优质课视频评审。

  对各地、各学校报送的拟获奖的省级二等奖优质课、高职学校及省属中职学校推荐的三等奖优质课只进行视频评审。对拟获奖的省辖市教育局推荐的省级三等奖优质课进行复核评审。

  (四)获奖公示。拟获奖的省级优质课,将在“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进行公示。对于获奖省级优质课的举报或反映的意见,将按规定予以处理。公示无异议后,省教育厅发文予以认定。

  五、省级评选材料

  1.《2023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参评教师登记表》一式二份及电子稿(附件4);

  2.《2023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参评教师汇总表》一式二份及电子稿(附件5);

  3.参加省级优质课评选的教师的所申报课程的2023年春季学期授课计划,学校初评阶段的参评课教案,市级复评阶段的参评课教案。上述资料只需提供电子稿。

  4.参评省级优质课视频文件,使用系统报送,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5.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印发的市级优质课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6.各地、各高职学校及省属中职学校优质课评选和推荐工作总结一份及电子稿(说明评选情况、推荐结果、优质课评选组织工作典型经验及意见建议等)。

  使用2022年保留名额的参评材料务必标注清晰,纸质材料单独装袋,电子档材料单独打包。

  报送材料除第4项,报送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 26日,第4项报送时间另行通知。以上纸质材料可通过快递邮寄报送,电子档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联系人:李劲松 李 槟

  联系电话:0371—65900978

  电子邮箱:65900978@163.com

  报送(邮寄)地点:郑州市顺河路29号418室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刘东洋 王真真

  联系(监督)电话:0371-69691878


  附件:1.2023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2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保留名额分配表

  3.2023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评选标准

  4.2023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参评教师登记表

  5.2023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参评教师汇总表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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